雅檀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

統一編號:1319848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韋蘋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23號5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安發里懷安街23號5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23號5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2年02月25日 (西元2003-02-2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6月01日 (西元2015-06-01)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11月21日 (西元2017-11-2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11月20日 (西元2018-11-20)

董事:陳韋蘋出資金額2,000,000

雅檀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營業項目

皮包、手提包(真皮皮包、手提包除外)批發:從事服裝及其配件批發之行業,如男裝、女裝、童裝、嬰兒服、運動服、游泳衣褲、制服、襪子、手套、髮飾、帽子、圍巾、領帶、皮帶、手帕、皮包、手提包、假髮及人造珠寶等批發。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加工紙製造:以紙或紙板製造加工紙類之行業。

其他紙製品製造:從事 C601010 至 C601050 細類以外之其他紙及紙製品製造之行業。紙帽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家畜家禽批發: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水器材料批發: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祭祀用品批發: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批發之行業。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從事禽畜、水產、果蔬、菜餚等裝罐、冷凍、脫水及醃漬之行業。包括罐頭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製造業、脫水食品製造業、醃漬食品製造業等。

製材:從事原木之貯存、鋸割及製成製造用材料或半成品之行業。木材保存處理之行業及設於林地之專業性鋸木廠亦歸入本類。原木之剝皮、切斷等初步處理應歸入A202040(伐木業)細類。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從事塑膠原料加工製造皮、布、板、管等基本材料之行業。如塑膠布、塑膠管、合成皮、塑膠片、塑膠板、塑膠桿等之製造。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從事以長石、砂石、黏土等天然礦物與人造陶瓷材料製造陶瓷製品之行業。包括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陶瓷藝術品製造業、陶瓷建材製造業、科學用與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業、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陶瓷餐具製造業歸入CO01010 餐具製造業。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