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合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投縣草屯鎮

統一編號:4258137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

代表人姓名:覃敬哲

公司所在地: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芬草路二段660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芬草路二段660號

郵遞區號快搜: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芬草路二段660號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7月21日 (西元2015-07-21)

董事長:覃敬哲持有股份數30,000

董事:陳得龍持有股份數30,000

董事:何肇崇持有股份數15,000

董事:徐北辰持有股份數30,000

董事:林瑞標持有股份數30,000

監察人:王明宗持有股份數15,000

光合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投縣草屯鎮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從事4611至4615細類以外建材批發之行業,如平板玻璃、纖維板批發。

漆料、塗料批發: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工助劑批發: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耐火材料批發: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製材:從事原木之貯存、鋸割及製成製造用材料或半成品之行業。木材保存處理之行業及設於林地之專業性鋸木廠亦歸入本類。原木之剝皮、切斷等初步處理應歸入A202040(伐木業)細類。

合板製造:從事合板製造與合板表面處理等二次加工之行業。單板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組合木材製造:從事以加壓膠合方式,將木質材料製造成建築或家具用板材、割材與角材之行業。

木質容器製造:從事以木質、柳條材料製造各種容器之行業。

竹、藤製品製造:從事竹、藤加工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層竹製品製造亦歸入本類。

其他木製品製造:從事C501010至C501070 細類以外木製品製造之行業。木細作及雕花、刻字、塗裝,以及軟木(木栓)製品製造亦歸入本類。木、竹、柳條、藤材等塑化、塑化木(板)材加工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從事以長石、砂石、黏土等天然礦物與人造陶瓷材料製造陶瓷製品之行業。包括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陶瓷藝術品製造業、陶瓷建材製造業、科學用與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業、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陶瓷餐具製造業歸入CO01010 餐具製造業。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以水泥、砂、石、水拌合後灌至模具內凝固成型之產品製造之行業。如石綿管、石綿瓦、水泥磚、水泥樑、石綿板、水泥瓦、混凝土管、混凝土磚、水泥浴盆、水泥橋段、水泥垃圾桶、混凝土枕木、水泥空心磚、混凝土邊石、鋼筋水泥製品、預力混凝土管、預力混凝土電桿、加石綿水泥製品、預力混凝土基樁、加纖維水泥製品、混凝土柱、樑、版、預鑄混凝土人孔、手孔、預鑄混凝土隧道弓型支堡、鋼襯預力混凝土自來水管等之製造。

耐火材料製造:從事耐火材料製造之行業。

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從事C901010 至C901070 細類以外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之行業,如建築用粘土製品、工業及研磨材料、石灰、石膏製品、雲母製品、石墨製品等。

機械設備製造: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從事各種材質家具及裝設品之製造、表面塗裝之行業。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