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

統一編號:8634882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6,600,000

實收資本額(元):6,600,000

代表人姓名:陳源欣

公司所在地:臺南市7股區中寮里中寮22號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7股區中寮里中寮22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南市7股區中寮里中寮22號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0年09月27日 (西元1991-09-27)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3月11日 (西元2016-03-11)

董事長:陳源欣持有股份數285,000

董事:陳文昌持有股份數0

董事:莊秀如持有股份數198,000

監察人:李朝寬持有股份數0

安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營業項目

其他複合肥料製造:從事以化學方法製造化學肥料與土壤改進劑等行業,如氮肥、磷肥、尿素、天然磷酸鹽、天然鉀鹽及硝酸鹽鉀肥等製造。有機肥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冰棒、冰塊製造:從事0891至0897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如咖啡、特殊營養食品、人造蜂蜜、焦糖、酵母、肉類之萃取物及汁液、蛋製品、冰棒及易腐壞調理食品(如三明治)等製造。

其他肥料製造:從事以化學方法製造化學肥料與土壤改進劑等行業,如氮肥、磷肥、尿素、天然磷酸鹽、天然鉀鹽及硝酸鹽鉀肥等製造。有機肥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肥料批發:從事化學材料批發之行業,如基肥、煤焦油、人造纖維、工業鹽類、塑膠材料、橡膠材料、合成樹脂、石油化工原料、非食用動植物油脂等化學材料批發。

乳品製造:從事乳製品製造之行業。從事批發或零售乳之殺菌、均質、調味、裝瓶等業務者亦歸入本細類。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從事禽畜、水產、果蔬、菜餚等裝罐、冷凍、脫水及醃漬之行業。包括罐頭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製造業、脫水食品製造業、醃漬食品製造業等。

糖果製造:從事以蔗糖、果糖、麥芽糖、穀類、乾果、香料、食用色素為原料,製造各種中西式糖果之行業。

製粉:從事以稻、麥、豆、薯等製造麵粉、澱粉、粗粒粉、籤、片及速食穀類製品等之行業。代客處理豆類、咖啡、根類之脫粒或剝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調味品製造:從事味精、食用鹽、醬油、調味醬、食用醋及其他調味品製造之行業。包括味精製造業、食用鹽製造業、醬油製造業、調味醬製造業、食用醋製造業及其他調味品製造業。

飲料製造: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食品添加物製造: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製造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食用冰製造:從事食用冰製品製造之行業。如冰棒之製造。

飼料製造:從事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等製造、調配之行業。如植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補助飼料配製、配合飼料配製、飼料添加物配製。

基本化學工:以化合、分解、分餾、蒸發、萃取等物理或化學反應方法產製無機或有機基本化學原料之行業。如化學元素(如氧氣、液氧、氫氣、氮氣、液氮、一氧化碳、液氯、氬、二氧化鈦、合成氣等)、酸類(如濃硫酸、氫氯酸、硝酸、磷酸等)、氫氧化合物(如氫氧化鈉、液鹼、氫氧化鉀、氫氧化鋁等)、氧化物(如氧化鋅、過氧化氫等)、硫酸化合物(如硫酸鋁、硫酸鈉、硫酸鉀、硫酸鎳等)、金屬無機鹽(如碳酸鈉、氯酸鉀、碳酸氫鈉、磷酸二鈣、三聚磷酸鈉、碳酸鉀、氰化鈉、矽酸鈉、碳酸亞鎳、碳化鈣等)、氯化物等各項基本化學材料製造之行業。但從事酒精製造應歸「

肥料製造:從事以化學方法製造化學肥料與土壤改進劑等行業。有機肥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環境用藥製造: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分裝行業。如蚊香、殺蟲劑(環境衛生用)等之製造。

清潔用品製造: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膏、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未分類其他工製品製造:從事CZ99010及CZ99020細類以外之其他工業製品製造之行業。

飼料批發: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肥料批發:依肥料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肥料批發之行業。

飼料零售: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