亙宏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西區

統一編號:2459792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李嘉薰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灣大道二段186號11樓之1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西 區民龍里00一鄰臺灣大道二段186號11樓之1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灣大道二段186號11樓之1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09月09日 (西元2014-09-0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11月25日 (西元2016-11-25)

董事長:李嘉薰持有股份數45,000

董事:林作諺持有股份數0

董事:羅淑梅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林作霖持有股份數5,000

亙宏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西區營業項目

其他家飾品批發:從事家庭裝飾品批發之行業,如寢具、毛巾、桌巾、椅套、地毯、窗簾、百葉窗、壁紙等批發。

未分類其他服飾品批發:從事4551至4553細類以外服飾品批發之行業,如旅行箱(袋)、洋傘、雨衣(鞋)及針線、拉鍊、鈕扣等縫紉用品批發。

未分類其他家庭器具及用品批發:從事4561至4567細類以外家庭器具及用品批發之行業,如炊具、掃帚、刷子、塑膠袋、家庭衛生用紙、家用瓦斯器具、餐具、器皿等批發。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菸類輸入: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

酒類輸入: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一般投資: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