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街武-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80801622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黃宜雄
出資額(元):5,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中央街12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中央街12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中央街12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3月08日 (西元2006-03-0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2月20日 (西元2017-02-20)
中央街武-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道館:從事室內(外)運動場館經營管理之行業,如球類運動場館、室內(外)游泳池、拳擊館、田徑場、健身中心及賽車場等經營管理。以自有運動場所從事籌辦職業或業餘運動競賽之組織亦歸入本類。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花卉零售: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運動訓練: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