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企業社-新北市新店區

統一編號:42237040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黃竑閔

出資額(元):168,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68,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65巷5號5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公崙里安忠路65巷5號5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65巷5號5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3月22日 (西元2016-03-22)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9月04日 (西元2017-09-04)

牽手企業社-新北市新店區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從事9321至9324細類以外娛樂及休閒服務之行業,如海水浴場、上網專門店及摩天樓展望台等。休閒及娛樂場所附帶提供設備及用品出租服務亦歸入本類。

婚禮規劃籌辦服務:從事961至964小類以外個人服務之行業,如按摩服務、個人造型設計、穿耳洞服務、紋身(眉)服務、算命服務、堪輿服務、字畫裱背、陪侍服務、婚姻介紹、寵物照顧(如提供宿膳、打扮、訓練等)、個人服務之投幣式機器(如照相亭、體重機、置物箱等)、泊車服務、婚禮規劃籌辦服務等。

未分類其他綜合商品零售:從事4711細類以外綜合商品零售店。本類所銷售之商品多為一般性商品,包括服裝、家具、電器、五金、化粧品、珠寶、玩具、運動用品等,如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等。

其他家用電器零售:從事家庭電器用品及器材之專賣零售店。家用照明設備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喜慶綜合服務:從事喜慶綜合服務及其諮詢顧問業務之行業,如代辦婚禮儀式、喜宴場所規劃、佈置、安排等。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森林遊樂區經營: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娛樂漁: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行業。

遊樂園: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資訊休閒: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動物園:指從事動物園經營之行業(涉及保育類動物之輸出入及展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社會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觀光遊樂: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