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樂休閒體育用品社-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80800124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洪明華

出資額(元):100,000

合夥人姓名:陳曉音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合夥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榮里光復路271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榮里光復路27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光榮里光復路271號1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4年06月07日 (西元2005-06-07)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12月16日 (西元2016-12-16)

飛樂休閒體育用品社-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零售:從事運動用品、器材之專賣零售店,如釣魚用具、露營用品、登山用品、自行車及溜冰鞋、登山鞋等特殊運動用鞋零售店。

服裝零售:從事服裝及其配件之專賣零售店,如男裝、女裝、童裝、嬰兒服、運動服、游泳衣褲、制服、襪子、手套、髮飾、帽子、圍巾、領帶、皮帶、手帕、皮包、手提包、假髮及人造珠寶等零售店。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