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鴻企業行-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7750067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許惠茹

出資額(元):240,000

現況:停業 (停業起迄日期 106年02月06日 至 107年01月23日)

資本額(元):24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新生路35號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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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8月22日 (西元2016-08-22)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1月26日 (西元2017-01-26)

好鴻企業行-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糧商: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特殊林木經營:從事特殊用途林木種植並收取其產品之行業。從事防風林之種植亦歸入本類。

森林遊樂區經營: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

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