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陞企業行-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37666365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陳瑜甄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停業 (停業起迄日期 106年02月13日 至 107年02月12日)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榮里光榮街3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光榮里光榮街31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09月29日 (西元2014-09-2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2月14日 (西元2017-02-14)

宏陞企業行-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水器材料零售: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申請所在地1樓為 住宅區( 文光段1002-27 地號),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1項3款第10目規定,住宅區不得為汽車或機車修理業。但從事汽車之清潔、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車輪定位、汽車電機業務或機車修理業其設置地點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