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人影視工作室-新北市新莊區

統一編號:48636972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黃益能

出資額(元):1,240,000

現況:廢止 (102年11月28日 北縣商聯甲 字第 1023171364 號)

資本額(元):1,24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山路三段418號3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新莊區中山路三段418號3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4年09月28日 (西元2005-09-2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2年11月28日 (西元2013-11-28)

創作人影視工作室-新北市新莊區營業項目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綜合營造: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綜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音樂展演空間: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