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歐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

統一編號:5514671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江博珩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372巷1號4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廣居里忠孝東路五段372巷1號4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372巷1號4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9月15日 (西元2017-09-15)

董事長:江博珩持有股份數24,000

董事:曾日進持有股份數1,000

董事:江昱昕持有股份數1,000

監察人:吳明驊持有股份數24,000

歐歐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營業項目

展覽籌辦: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或管理之行業。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通訊稿: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其他出版: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工商徵信服務: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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