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動手有限公司-桃園市中壢區

統一編號:5454230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黎秉秈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龍泉街109巷7號1樓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振興里龍泉街109巷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中壢區龍泉街109巷7號1樓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11月22日 (西元2013-11-2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3年11月19日 (西元2014-11-19)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02月01日 (西元2017-02-0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01月31日 (西元2018-01-31)

董事:黎秉秈出資金額1,000,000

愛動手有限公司-桃園市中壢區營業項目

國產家具(辦公室家具除外)批發:從事家具批發之行業。廚具批發亦歸入本類。

木製家具製造:從事以木、竹、藤材為主之家具及裝設品製造之行業,如木櫃、木櫥、竹椅、竹床等製造。木、竹、藤材家具之表面塗裝亦歸入本類。

室內設計:從事室內空間規劃、配置等設計服務之行業。

室內裝潢工程: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室內、外最後修整工程之行業,如防水、隔熱、隔音等隔離工程、門窗安裝、玻璃鑲嵌、油漆粉刷、壁紙張貼、瓷磚黏貼、地板安裝、廚具安裝、系統櫥櫃安裝等工程。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從事各種材質家具及裝設品之製造、表面塗裝之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室內裝潢: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室內輕鋼架工程: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門窗安裝工程: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器承裝: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配管工程: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油漆工程: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其他工程: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建築經理: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廢棄物清理: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