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堂科技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7047691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83,403,350

代表人姓名:許志仁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6號10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西湖里洲子街106號10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6號10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9年02月02日 (西元2000-02-0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6月23日 (西元2017-06-23)

董事長:許志仁持有股份數10,277,44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榮貴持有股份數639,328

董事:顧夢薇持有股份數1,900,954(谷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耀棟持有股份數1,900,954(谷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義豐持有股份數10,277,44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胡學海持有股份數10,277,44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林文智持有股份數10,277,44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陳威廷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張文權持有股份數589,633

春水堂科技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其他影片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電影片代理及發行:從事電影、電視節目及其他影片之發行權取得,並發行電影片、錄影帶、DVD片及類似產品之行業。取得影片版權並授權他人發行,或從事影片版權買賣亦歸入本類。

流行音樂出版: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片(如磁帶、CD)之製作、擁有版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直接對大眾發行有聲產品。同時從事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包括廣播節目預錄帶(非現場播出)之製作及廣播節目發行,亦歸入本類。

電視節目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電腦設備安裝: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信工程: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通訊稿: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雜誌(期刊)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電影片製作業

電影片發行業

電視節目製作業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廣播節目製作業

錄影節目帶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