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永商店-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96104101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劉杜秋蘭
出資額(元):3,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103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103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103號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58年05月12日 (西元1969-05-12)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4月11日 (西元2016-04-11)
東永商店-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家用器具及用品零售:從事4741至4745細類以外家庭器具及用品之專賣零售店,如家用攝影器材與光學產品、炊具、清潔用品、家用瓦斯器具、濾水器、餐具、器皿等零售店。
菸酒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五金零售: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精密儀器零售: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度量衡器零售:從事度量衡器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照相器材零售: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度量衡器輸入:依度量衡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從事度量衡器輸入之行業。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從事 F213010至 F21314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