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寶特產坊-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0809113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許雅甯
出資額(元):2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啟明里民福路33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啓明里民福路33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啟明里民福路33號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7月03日 (西元2015-07-03)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07月03日 (西元2015-07-03)
海之寶特產坊-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刻印章:從事961至964小類以外個人服務之行業,如按摩服務、個人造型設計、穿耳洞服務、紋身(眉)服務、算命服務、堪輿服務、字畫裱背、陪侍服務、婚姻介紹、寵物照顧(如提供宿膳、打扮、訓練等)、個人服務之投幣式機器(如照相亭、體重機、置物箱等)、泊車服務、婚禮規劃籌辦服務等。
刻印:從事各種印章、標識等刻製之行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