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合傳播事業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

統一編號:4284195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萬生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49巷4弄16號6樓之4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光武里忠孝東路四段49巷4弄16號6樓之4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49巷4弄16號6樓之4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1月13日 (西元2016-01-13)

董事:陳萬生出資金額1,000,000

星合傳播事業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營業項目

影片剪輯、配音、字幕、轉錄服務: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之剪輯、轉錄、標題、字幕、電影沖印、電腦動畫及特殊效果及其他後製服務之行業。

電腦動畫及特效後製服務: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之剪輯、轉錄、標題、字幕、電影沖印、電腦動畫及特殊效果及其他後製服務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特效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音樂展演空間: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