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品餐食店-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7750622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趙乙嬪
出資額(元):3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學路330巷18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學路330巷18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學路330巷18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11月16日 (西元2016-11-1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11月16日 (西元2017-11-16)
冠品餐食店-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冰果店、冷(熱)飲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麵店、小吃店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佳壕小吃部
佳壕小吃部負責人:葉美銀在澎湖縣七美鄉南港村南滬街26??19號已有19年1個月成立於2000-08-04統一編號:77193194提供其他餐飲業|飲食業...等服務內容介紹完整工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