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登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2447799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500,000

代表人姓名:林美秀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11號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內湖稽徵所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11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11月09日 (西元2009-11-0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0年11月08日 (西元2011-11-08)

停業日期(起)民國104年01月01日 (西元2015-01-0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4年12月31日 (西元2015-12-31)

董事長:林美秀持有股份數800,000

董事:王慧敏持有股份數50,000

董事:黃詩倩持有股份數100,000

監察人:潘德烈持有股份數100,000

嘉登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小貨車租賃:依公路法之規定,以小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藝術品諮詢顧問: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管理系統驗證:從事各類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行業,如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遊樂園: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汽車零售: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