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興科技工業有限公司-臺中市后里區

統一編號:2516380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陳志平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成功路15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成功路15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成功路15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9年01月29日 (西元2010-01-2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3月07日 (西元2017-03-07)

董事:陳志平出資金額1,000

金冠興科技工業有限公司-臺中市后里區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之專賣零售店。香水、香皂、沐浴乳、洗(潤)髮精、整髮劑、染髮劑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未分類專用機械設備製造:從事2921至2928細類以外之其他專用機械設備製造之行業,如紙張加工機、紙製品製造機、製版機、排版機、印刷機、裝訂機、製磚機、陶瓷製造機、玻璃吹製機、燈泡製造機等製造。

動物飼料批發:從事4541至4548細類以外食品批發之行業,如糖果、糕餅、冰品、麵食品等加工食品批發。動物飼料批發亦歸入本類。

機械設備製造: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其他機械製造:從事CB01010至CB01101細類以外其他機械及機械零組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油壓機器、販賣機、機械用活塞及曲柄、齒輪、軸承、號誌機、水處理機械等製造之行業。

化粧品製造: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飼料製造:從事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等製造、調配之行業。如植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補助飼料配製、配合飼料配製、飼料添加物配製。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飼料批發: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花卉零售: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水器材料零售: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肥料零售:依肥料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肥料零售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超級市場: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機械安裝: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其他修理: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