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歡唱坊-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7750279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蔡佳玲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民權路52號1F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民權路52號1F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民權路52號1F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9月23日 (西元2016-09-23)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9月23日 (西元2016-09-23)

姐姐歡唱坊-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視唱中心(KTV):從事提供視聽、視唱場所及設備之行業。

冰果店、冷(熱)飲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飲酒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視聽歌唱: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

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