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融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臺中市后里區

統一編號:5411327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李佳諭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后里區眉山里甲后路1112之1號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后里區眉山里十二鄰甲后路三段146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后里區眉山里甲后路1112之1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1月09日 (西元2013-01-0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3年03月03日 (西元2014-03-03)

停業日期(起)民國104年04月01日 (西元2015-04-0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5年03月31日 (西元2016-03-31)

董事:李佳諭出資金額500,000

昱融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臺中市后里區營業項目

活栓、活閥製造:從事泵、壓縮機、活栓及活閥製造之行業,如液體用泵、真空泵、氣體壓縮機、工業用活栓及活閥、衛浴設備用活栓及活閥、加熱設備用活栓及活閥等製造。

其他未分類金屬製品製造:從事2591至2593細類以外之其他金屬製品製造之行業,如金屬餐具、金屬浴缸及臉盆、永久性磁鐵、武器及彈藥、保險箱、瓶蓋、警鐘、徽章等製造。

其他金屬模具製造:從事金屬模具製造之行業,如鑄造模具、壓鑄模具、沖壓模具、鍛造模具等製造。

金屬製品表面處理:從事金屬及其製品之表面磨光、電鍍、鍍著、塗覆、烤漆、噴漆、染色、壓花、發藍、上釉及其他化學處理之行業。塑膠製品表面電鍍亦歸入本類。

鋼鐵鑄造:從事以生鐵、廢鐵與合金原料融熔之金屬液,以澆鑄、金屬硬模、或壓鑄等方式製成鋼鐵元件之行業。但鋼鐵模具之鑄製應歸入CQ01010(模具製造業)細類。

閥類製造:從事閥類之鑄鍛製造、組裝之行業。

金屬容器製造:從事金屬貯槽、運輸容器、小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

金屬鍛造:從事以鍛造加工方式製造金屬鍛品之行業。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從事CA02010 至CA02090 以外之金屬製品製造,如鐵皮、金屬皮製品、金屬片銲製器皿,以及其他筒、匣製造之行業。印刷鉛字鑄製業亦歸入本細類。

熱處理:從事以鋼鐵熱處理或其他非鐵金屬熱處理之行業。如鋼鐵熱處理、化學蒸鍍處理、物理蒸鍍處理、非鐵金屬熱處理、機械零件熱處理、金屬製品熱處理等。

表面處理:從事鋼材或其他金屬製成品之各種表面處理,如磨光、電鍍、鍍著、塗覆、噴焊、烤漆、噴漆、染色、壓花、發藍、上釉及其他化學處理之行業。塑膠製品表面電鍍亦歸入本類。

模具製造: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工製品製造:從事CZ99010及CZ99020細類以外之其他工業製品製造之行業。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電焊工程: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修理: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農作物栽培: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花卉栽培:從事花卉栽培之行業。如盆花植物栽培、觀葉植物栽培、 切花植物栽培。

農產品整理: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