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捷實業社-新北市中和區

統一編號:41080626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鄭惠瑜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71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安里民安街7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71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10月15日 (西元2014-10-15)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5月22日 (西元2017-05-22)

翔捷實業社-新北市中和區營業項目

包裝承攬服務:從事8201至8203細類以外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之行業,如電話客服中心、包裝承攬、文件打字服務、速記服務、會議即時字幕服務、地址條碼服務、條碼壓印服務、郵件分類及獨立拍賣業者等。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及電腦以外之電子設備、器材及其零組件批發之行業,如通訊傳播設備、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子開關及真空管等批發。空白錄音(影)帶、磁片、光碟片批發亦歸入本類。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理貨包裝: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電器安裝: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水產品批發: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家畜家禽批發: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畜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