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

統一編號:36459466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王美鳳

出資額(元):3,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長安里中正路647巷6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長安里中正路647巷6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桃園區長安里中正路647巷6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9年09月18日 (西元1990-09-1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1年11月21日 (西元2012-11-21)

景美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個人服務:從事961至964小類以外個人服務之行業,如按摩服務、個人造型設計、穿耳洞服務、紋身(眉)服務、算命服務、堪輿服務、字畫裱背、陪侍服務、婚姻介紹、寵物照顧(如提供宿膳、打扮、訓練等)、個人服務之投幣式機器(如照相亭、體重機、置物箱等)、泊車服務、婚禮規劃籌辦服務等。

書籍、雜誌零售:從事書籍、雜誌、報紙及文具之專賣零售店。

文具零售:從事書籍、雜誌、報紙及文具之專賣零售店。

文件打字、撰稿及速記等服務:從事8201至8203細類以外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之行業,如電話客服中心、包裝承攬、文件打字服務、速記服務、會議即時字幕服務、地址條碼服務、條碼壓印服務、郵件分類及獨立拍賣業者等。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影印: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打字: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排版: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特定寵物服務:依動物保護法之規定,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寄養之行業。

傳統整復推拿:指運用手技單純對人體肌肉骨骼施以物理性刺激,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按摩:指從事單純對人體施以傳統之按摩、指壓,非以足部為服務主體,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腳底按摩:指從事單純對人體足部施以傳統之按摩、指壓,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經絡調理:指從事以經絡為主體,藉物理刺激方法,以紓緩放鬆肌肉為目的,對人體體表肌肉所為調理行為之行業,但不得涉及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經營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行業。

居家式服務: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指到宅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對象身體照顧或日常生活照顧服務之行業。

日間照顧服務: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指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對象於日間往返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接受身體照顧與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其他多元服務等之行業。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指配合長期照顧服務對象需求,提供日間照顧、臨時住宿,或到宅提供身體照顧與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其他多元服務等之行業。

團體家屋服務: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指於社區中,提供具行動力之失智症者家庭化與個別化服務之行業。

三溫暖:指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

美容美髮服務:從事化粧、臉部美容、美指、剪髮、理髮、燙髮、美髮造型設計之行業。

喜慶綜合服務:從事喜慶綜合服務及其諮詢顧問業務之行業,如代辦婚禮儀式、喜宴場所規劃、佈置、安排等。

瘦身美容: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綜合指導、措施之非醫療行為。

一般浴室:一般浴室經營業,包括溫泉浴池。

刻印:從事各種印章、標識等刻製之行業。

鎖匙:從事開鎖、配鎖及修鎖之行業。

寵物美容服務:從事寵物外表部位清洗或清潔、吹乾梳毛、毛髮修剪及造型設計等美容服務之行業,但不得涉及動物醫療行為及宣稱醫療效能。

(營業所在地限辦公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