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灃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楊梅區

統一編號:5378874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世文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楊梅區三民路二段96巷1號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金溪里三民路二段96巷1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楊梅區三民路二段96巷1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1月10日 (西元2012-01-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3年01月14日 (西元2014-01-14)

董事長:陳世文持有股份數371,249(文睿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陳世武持有股份數303,750(美欣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羅靖毅持有股份數585,000

董事:缺額暫不補選持有股份數0

董事:缺額暫不補選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許育禎持有股份數0

靖灃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楊梅區營業項目

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從事以化合、分解、分餾、蒸發、萃取等物理或化學反應方法產生基本化學原料之行業,如化學元素、無機酸、強鹼等製造。

塑膠皮、塑膠布製造:從事塑膠原料加工製造皮、板、管等基本材料之行業,如塑膠布、塑膠合成皮、塑膠板、塑膠管製造。

塑膠袋製品製造:從事塑膠膜袋吹製、押出之行業,如塑膠多層膜袋、塑膠保鮮膜、塑膠網袋、塑膠捲撕袋、塑膠編織袋、塑膠包裝袋、塑膠夾鏈袋、塑膠手提及購物袋等製造。

基本金屬表面處理:從事金屬及其製品之表面磨光、電鍍、鍍著、塗覆、烤漆、噴漆、染色、壓花、發藍、上釉及其他化學處理之行業。塑膠製品表面電鍍亦歸入本類。

基本化學工:以化合、分解、分餾、蒸發、萃取等物理或化學反應方法產製無機或有機基本化學原料之行業。如化學元素(如氧氣、液氧、氫氣、氮氣、液氮、一氧化碳、液氯、氬、二氧化鈦、合成氣等)、酸類(如濃硫酸、氫氯酸、硝酸、磷酸等)、氫氧化合物(如氫氧化鈉、液鹼、氫氧化鉀、氫氧化鋁等)、氧化物(如氧化鋅、過氧化氫等)、硫酸化合物(如硫酸鋁、硫酸鈉、硫酸鉀、硫酸鎳等)、金屬無機鹽(如碳酸鈉、氯酸鉀、碳酸氫鈉、磷酸二鈣、三聚磷酸鈉、碳酸鉀、氰化鈉、矽酸鈉、碳酸亞鎳、碳化鈣等)、氯化物等各項基本化學材料製造之行業。但從事酒精製造應歸「

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從事塑膠原料加工製造皮、布、板、管等基本材料之行業。如塑膠布、塑膠管、合成皮、塑膠片、塑膠板、塑膠桿等之製造。

塑膠膜、袋製造:從事薄膜塑膠袋吹製、押出之行業。

表面處理:從事鋼材或其他金屬製成品之各種表面處理,如磨光、電鍍、鍍著、塗覆、噴焊、烤漆、噴漆、染色、壓花、發藍、上釉及其他化學處理之行業。塑膠製品表面電鍍亦歸入本類。

電子零組件製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模具批發:從事各種模具批發之行業。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生物技術服務: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研究發展服務: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