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布海景民宿-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7751045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謝興宗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東衛里5-8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東衛5-8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東衛里東衛里5-8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1月20日 (西元2017-01-20)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1月20日 (西元2017-01-20)
馬里布海景民宿-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民宿:從事以日或週為基礎,提供客房服務或渡假住宿服務等行業,如旅館、旅社、民宿等。本場所可附帶提供餐飲、洗衣、會議室、休閒設施、停車場等服務。
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觀光旅館: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一般旅館: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