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陽農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八德區

統一編號:4275694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

代表人姓名:邱創得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八德區瑞興里豐田六路25巷22號1樓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八德區瑞興里豐田六路25巷22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八德區瑞興里豐田六路25巷22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12月15日 (西元2015-12-15)

董事長:邱創得持有股份數75,000

董事:邱奕棋持有股份數37,500

董事:邱繼弘持有股份數37,500

監察人:邱宜瑩持有股份數0

伍陽農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八德區營業項目

切花、盆栽零售:從事切花及植物之專賣零售店。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從事4541至4548細類以外食品批發之行業,如糖果、糕餅、冰品、麵食品等加工食品批發。動物飼料批發亦歸入本類。

花卉批發: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花卉零售: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酒精零售: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從事 F213010至 F21314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便利商店: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花藝設計:從事花藝設計、技術顧問之行業。

遊樂園:從事綜合遊樂場所、公園等經營管理之行業。但不包括兒童遊戲場業、觀光遊樂業及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視聽歌唱: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動物園:指從事動物園經營之行業(涉及保育類動物之輸出入及展示,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社會教育法等規定辦理)。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