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國際時尚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

統一編號:2872744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9,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培梅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179號8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頂崁里中興北街179號8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北街179號8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6年06月01日 (西元2007-06-0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8月16日 (西元2017-08-16)

董事:李培梅出資金額13,300,000

皇后國際時尚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營業項目

其他服裝及其配件批發:從事服裝及其配件批發之行業,如男裝、女裝、童裝、嬰兒服、運動服、游泳衣褲、制服、襪子、手套、髮飾、帽子、圍巾、領帶、皮帶、手帕、皮包、手提包、假髮及人造珠寶等批發。

不動產租賃: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不動產租賃: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礦石批發: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鐘錶批發: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

眼鏡批發: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隱形眼鏡批發歸屬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礦石零售:從事各種礦石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鐘錶零售: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眼鏡零售: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隱形眼鏡零售歸屬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服飾設計: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成衣:從事衣著裁剪、縫製之行業。包括梭織成衣業、針織成衣業等。

服飾品製造:從事各類服飾品製造之行業,如襪類、紡織手套、假領縫製、領帶縫製、絲巾縫製、手帕縫製、護膝縫製、綁腿製造、襪帶縫製、領結縫製、領巾縫製、圍巾頭巾製造、護袖縫製、護脛縫製、吊帶縫製等。

皮革、毛皮製品製造:從事以皮革、毛皮及人造皮革製品製造之行業。如網皮製造、皮管製造、皮馬勒製造、皮圍裙製造、皮墊圈製造、皮革蛇管製造、小件皮飾製造、編皮製品製造、皮革狗玩具製造、皮革狗(貓)飾物製造、毛皮縫製、毛皮護耳縫製、毛皮手套縫製、全獸毛皮地毯製造、皮衣製造、皮帶製造、皮鞭製造、皮套製造、皮手套製造、皮齒輪製造、皮吊桶製造、機軸護革製造、皮革鞍具製造、磨刀皮帶製造、機器用皮帶製造、機器用皮革零件製造、毛皮暖帽縫製、毛皮手筒縫製、毛皮圍領製造、全獸毛皮衣飾縫製等。

箱、包、袋製造:從事以各種材質(如皮革、紡織品、塑膠皮布等)製造行李箱、書包、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食品添加物零售: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零售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超級市場: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便利商店:從事提供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 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之行業,但不包括生鮮食品。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老人住宅: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第三方支付服務: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實境體感應用服務:從事提供穿戴式或行動式實境體感設備,於專屬場域內以網路連線方式或非連線方式供不特定人進行育樂、商業應用或展示等實境體驗活動之營利事業。但從事電子遊戲場業務應歸入J701010 (電子遊戲場業)細類。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攝影: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