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運動器材行-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18228719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張子于
出資額(元):150,000
合夥人姓名:亞力士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合夥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新生路62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新生路62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光復里新生路62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0年06月19日 (西元2001-06-1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11月28日 (西元2016-11-28)
超速運動器材行-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零售:從事運動用品、器材之專賣零售店,如釣魚用具、露營用品、登山用品、自行車及溜冰鞋、登山鞋等特殊運動用鞋零售店。
其他運動及休閒教育
未分類其他運動服務:從事9311及9312細類以外運動服務之行業,如籌辦運動活動、運動裁判、運動防護及其他運動相關輔助服務。
服裝零售:從事服裝及其配件之專賣零售店,如男裝、女裝、童裝、嬰兒服、運動服、游泳衣褲、制服、襪子、手套、髮飾、帽子、圍巾、領帶、皮帶、手帕、皮包、手提包、假髮及人造珠寶等零售店。
運動訓練: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運動表演: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運動比賽:各種運動之比賽業務。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運動器材零售業
群豐釣具行
群豐釣具行負責人:俞佼妏在澎湖縣望安鄉將軍村將軍澳23-5號1樓已有5年3個月成立於2014-10-09統一編號:37666479提供漁具零售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等服務內容介紹完整工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