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群裝潢設計-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87745457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洪元董

出資額(元):3,0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大賢街87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大賢街8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大賢街87號1樓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7年06月03日 (西元1998-06-03)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6月16日 (西元2016-06-16)

上群裝潢設計-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室內裝潢工程: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室內、外最後修整工程之行業,如防水、隔熱、隔音等隔離工程、門窗安裝、玻璃鑲嵌、油漆粉刷、壁紙張貼、瓷磚黏貼、地板安裝、廚具安裝、系統櫥櫃安裝等工程。

人力供應:從事於特定期間內派遣所屬員工至客戶場所,以支援其工作之行業,如人力派遣服務。派遣員工在客戶場所工作期間,不受人力派遣業者之直接監督。提供人力資源事務管理服務,但不負責客戶員工之指揮及管理者亦歸入本類。

建築物清潔服務: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機械安裝: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綜合營造: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綜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行業。

土木包工: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在當地或毗鄰地區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行業。

室內裝潢: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門窗安裝工程: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室內輕鋼架工程: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室內裝修: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維護業務。

油漆工程: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防水工程專營造: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防水、止漏工程與防水有關之填縫工程之行業。

室內裝璜工程施工(營造業、裝修業除外)。

企劃設計傢俱製作(建築師業務除外)。

裝璜建材等批發買賣。

百葉窗簾、地毯、舞台布幕、燈光音響、五金、電線、電料買賣。

建材零售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本案營業項目中之工程業因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區,故使照免變僅限申請營業項目為使用類組屬C-2類:一般工場、工作場【使用動力未超過3匹馬力且電熱未超過30千瓦之作業廠房】,並限於地面一層使用面積小於100平方公尺範圍內營業。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景觀工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