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合科技有限公司-臺北市松山區

統一編號:2884494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慧芸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0巷12號7樓之3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龍田里延壽街330巷12號7樓之3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0巷12號7樓之3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7年02月04日 (西元2008-02-0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9月13日 (西元2017-09-13)

董事:李慧芸出資金額2,000,000

康合科技有限公司-臺北市松山區營業項目

塑膠材料批發:從事化學材料批發之行業,如基肥、煤焦油、人造纖維、工業鹽類、塑膠材料、橡膠材料、合成樹脂、石油化工原料、非食用動植物油脂等化學材料批發。

電力設備器材批發:從事4641至4644細類以外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量測、實驗、醫療、消防、美容、理髮、洗車、飲水、遊樂等機械設備批發,飛機、火車及船艇等交通運輸工具批發,電力設備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電力器材批發。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漆料、塗料批發: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染料、顏料批發:各種染料、顏料、著色劑、食用顏料等批發之行業。

工助劑批發: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塑膠膜、袋批發:各種塑膠膜、袋批發之行業、如塑膠網袋、塑膠重合袋、塑膠捲撕袋、塑膠保鮮膜、塑膠編織袋、塑膠包裝袋、塑膠夾鏈袋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石油製品批發: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池批發: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從事船舶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船舶專用機械及其零件、海上結構物等。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從事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飛機、飛艇、飛船、滑翔機、直升機及其專用零件,如發動機、推進器、起落架、浮舟等,航空熱氣球亦歸入本細類。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從事各種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如鐵路機車及列車、電車以及其他有軌車輛如礦車、纜車等。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