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藝文樺有限公司-新北市新莊區

統一編號:2469950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冠樺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建福路59巷16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建福里建福路59巷16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新莊區建福路59巷16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10月06日 (西元2014-10-0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2月24日 (西元2016-02-24)

董事:陳冠樺出資金額2,000,000

創藝文樺有限公司-新北市新莊區營業項目

廣播節目製作及發行: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片(如磁帶、CD)之製作、擁有版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直接對大眾發行有聲產品。同時從事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包括廣播節目預錄帶(非現場播出)之製作及廣播節目發行,亦歸入本類。

電視節目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電影片代理及發行:從事電影、電視節目及其他影片之發行權取得,並發行電影片、錄影帶、DVD片及類似產品之行業。取得影片版權並授權他人發行,或從事影片版權買賣亦歸入本類。

影片剪輯、配音、字幕、轉錄服務: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之剪輯、轉錄、標題、字幕、電影沖印、電腦動畫及特殊效果及其他後製服務之行業。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廣播節目製作: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音樂展演空間: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