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

統一編號:1614447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僑外資

資本總額(元):1,36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00,000,000

代表人姓名:廖年豐

公司所在地:新竹市水利路21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竹市東 區千甲里水利路21號1至6樓

股票代號:6172

上市(櫃)公司簡稱:互億

產業別: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郵遞區號快搜:新竹市水利路21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6年08月08日 (西元1997-08-0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6月16日 (西元2017-06-16)

董事長:廖年豐持有股份數4,188,284

董事:章德功持有股份數1,418,646

董事:郭中興持有股份數0

獨立董事:彭國誠持有股份數0

獨立董事:蔡銘書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廖年毅持有股份數908,815

監察人:雷秀美持有股份數0

互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營業項目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批發之行業。

有線電話製造:從事電話(有線、無線)及手機製造之行業。電話答錄機製造亦歸入本類。

區域網路及寬頻網路設備製造:從事2721細類以外通訊傳播設備製造之行業,如電話交換(PBX)設備、傳真設備、呼叫器、橋接器、路由器、閘道器、廣播及電視發射設備、區域網路(LAN)及廣域網路(WAN)之通訊傳播設備、數據機、防盜防災系統設備、遙控設備等製造。

記憶體模組製造:從事印刷電路板組件製造之行業,如主機卡、音效卡、網路卡、視訊卡、控制卡及其他印刷電路板組件製造。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從事利用金屬導體或介質傳遞收發電波信號之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從事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製造之行業,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等。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製造之行業,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等。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務之行業。

電子零組件製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資訊休閒: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高爾夫球場:依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設有發球台、球道及果嶺之五個洞以上之高爾夫球場者。

一般旅館: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