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鐵工程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

統一編號:2468814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吳建霆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公正路249號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前鎮區瑞興里公正路249號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前鎮區公正路249號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4月16日 (西元2015-04-1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5月06日 (西元2016-05-06)

董事:吳建霆出資金額600,000

大鐵工程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營業項目

其他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安裝: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機電設備、電信線路及電力線路之安裝、維修等行業,如電梯、電扶梯、自動門、監視系統、消防警報系統、電力、電纜及電話線路、公路號誌等安裝工程。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從事431至434小類以外專門營造之行業,如鷹架、模板、起重、房屋遷移、工作平台架設等工程。附操作員之營造設備租賃亦歸入本類。

配管工程: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焊工程: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冷作工程:冷作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噴砂工程:噴砂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機械安裝: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防蝕、防銹工程: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起重工程: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其他工程: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鋼材二次加工:從事以各種機械加工方式,加工鋼鐵基本材料,以產製後續金屬製品業及機械製造業需用之鋼鐵原材料者。如鍍鋅鋼片、鍍鍚鋼片、鋼板裁剪、冷抽鋼棒、冷抽合金鋼棒、冷抽不鏽鋼棒、焊接型鋼、焊接不鏽鋼管、焊接合金鋼管、鋼結構等之製造。 非定尺鋼板裁剪亦歸入本細類。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之行業。但建築鋼筋之製造應歸入CA01020(鋼鐵軋延及擠型業)細類。

金屬線製品製造:從事以金屬線(絲)加工製造製品之行業。但線材彈簧應歸入CA02040(彈簧製造業)細類。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從事CA02010 至CA02090 以外之金屬製品製造,如鐵皮、金屬皮製品、金屬片銲製器皿,以及其他筒、匣製造之行業。印刷鉛字鑄製業亦歸入本細類。

熱處理:從事以鋼鐵熱處理或其他非鐵金屬熱處理之行業。如鋼鐵熱處理、化學蒸鍍處理、物理蒸鍍處理、非鐵金屬熱處理、機械零件熱處理、金屬製品熱處理等。

表面處理:從事鋼材或其他金屬製成品之各種表面處理,如磨光、電鍍、鍍著、塗覆、噴焊、烤漆、噴漆、染色、壓花、發藍、上釉及其他化學處理之行業。塑膠製品表面電鍍亦歸入本類。

機械設備製造: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照明設備製造:從事照明設備產品製造之行業。包括電燈泡及燈管製造業、照明器具製造業。螢光管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

油漆工程: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