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台貿易有限公司-新北市汐止區

統一編號:53215640

公司狀況:解散 (101年12月03日 北府經登字 第1015076443號)

資本總額(元):25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自強里復興路70號2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汐止區自強里復興路70號2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03月15日 (西元2011-03-1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0年04月19日 (西元2011-04-19)

陸台貿易有限公司-新北市汐止區營業項目

水產品批發: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蔬果批發: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礦石批發: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食品添加物批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五金零售: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礦石零售:從事各種礦石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耐火材料零售: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