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映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汐止區

統一編號:28522016

公司狀況:解散 (099年12月15日 北府經登字 第0993176640號)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湖蓮里湖前街110巷97弄14-3號9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汐止區湖蓮里湖前街110巷97弄14-3號9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11月17日 (西元2006-11-17)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99年06月04日 (西元2010-06-04)

台灣映群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汐止區營業項目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務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池批發: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電池零售: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留、遊學服務:從事海外進修學位之留學、短期學分課程之研修、或旅遊學習課程等入學之諮詢、安排或代辦申請手續等之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之機構。

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