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麒食品總匯-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0810998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洪麗雅

出資額(元):6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6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北辰街10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北辰街10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北辰街10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3月04日 (西元2016-03-0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3月04日 (西元2016-03-04)

臺麒食品總匯-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冷藏、冷凍或保藏水產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魚類、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零售店。

飲料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申請營業所在一樓為商業區,尚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定,惟北辰市場附近之住宅區及商業區範圍禁止以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生鮮肉類或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批發零售之行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